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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

2015-01-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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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3、研究生应试时,必须携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以备查对。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处理。试卷发出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除答卷必需用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手册、草稿纸等。(能否使用计算器,及开卷考试时允许携带的书籍及用具等由任课教师决定)。

6、答卷不得用红色笔、铅笔(画图或外语答题卡除外)。

7、答卷时不准互借文具。题纸上如有字迹不清等问题,研究生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

8、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答卷作废;事后按《济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