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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融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2018-10-09
作者:培养办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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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融硕士1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学位〔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

  现将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印发,有关招生、培养工作另行部署。

附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

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四、金融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金融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金融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金融硕士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金融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附件九: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新闻与传播事业发展对新闻与传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简称MJC。

三、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入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四、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着重提升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研讨、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新闻与传播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新闻与传播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新闻与传播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新闻与传播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新闻与传播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新闻与传播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与新闻与传播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附件十: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出版事业发展对出版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出版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出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出版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二、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shing”,简称MP。

三、出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现代出版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出版专门人才。

四、出版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出版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出版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出版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出版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出版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出版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出版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出版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出版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出版硕士专业学位与出版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