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为保证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导向,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优秀研究生培养经验,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知识结构和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彰显研究生培养特色,提升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据学科特色,科学制定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照一级学科制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1)《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3)的要求,并结合《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4)的规定,明确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贯穿整个培养方案,确定本学科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出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考核和评估的培养方案。招收国际生的学科应同时制定出明确、适用的国际学生培养方案。
(二)优化课程体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
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课程设置应参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既满足共性要求,又要充分了解本科和研究生各阶段的基础知识体系和教育内容,在进行准确定位、统筹安排的情况下,科学衔接学士、硕士、博士不同学位层次的教学内容和培养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
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齐开全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激励专业教师开展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提炼专业课中蕴涵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道德涵养,培养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
(三)坚持分类分层次培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破除“五唯”评价方式,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尊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以及学科间的差异和特殊性,健全分类多层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学位授予标准。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分类分层次培养,既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的优秀经验,又要体现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特色。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注重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研究方法类、学科前沿类、学科交叉类等课程设置,提升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训练强度。
(四)完善培养分流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实现课程学习从结果评价向过程评价转变,过程考核要阶段性、多元化,充分发挥考试考核对学生学习的引领作用和对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的评价作用。严格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完善培养分流机制,突出质量导向。
(五)兼容并包,建立开放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积极参与科教、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进讲堂、高水平行业产业专家上讲台,将创新创造能力培养融入课程体系;充分发挥高水平团队、优势平台和重大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鼓励研究生参与原始科技创新、助力关键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进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国际交流访学,不断提高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学科(专业)简介
学科简介主要介绍本学科的发展历史、师资力量、科研情况、学科范围、学术地位、培养条件等方面的特色,字数限制在300字以内。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身体心理素质好,学术科研素质强,遵纪守法,全面发展,有志于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培养熟悉中国,有兴趣了解中国历史、民族文化和社会发展,乐于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志于为人类福祉做出贡献的知华、友华、爱华国际人士。
各学科要参考国家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等,结合我校实际,培养能够系统深入地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并产出具备一流水平、原创价值的创新成果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本学科扎实系统的理论基础,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能力并产出相应学科领域具有先进性的创新成果的硕士研究生。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参考原二级学科划分,且能够凸显科学性、规范性,宽窄适度,相对稳定。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结合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考虑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努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和相应支撑平台。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学术科研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思想政治、学术规范等环节,着重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素养、学术探索精神、学术创新意识、独立科研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研究生各阶段的培养实施导师团队育人方式进行,鼓励各培养单位组建高水平的知识结构交叉互补型导师团队,选聘国内外行业和科研院所优秀人才参与研究生培养,构建以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导师指导团队,推进研究生导师团队指导全覆盖。
各学科应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人才培养经验,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有利于调动研究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原始创新能力。
(五)学习年限
研究生实行以基本学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年限。
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8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6年。
各学科须对提前毕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若不明确,视为不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六)学分设置
1.研究生课程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单门研究生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
2.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10学分;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27学分;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24学分。
(七)课程设置
1.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应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设定学科核心课程,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注重研究生理论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立德树人贯彻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课程设定后不得随意改动。
2.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程。公共课一般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其他课程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
(1)公共课程
①思想政治课程:
博士研究生设置一门思想政治课程(必修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设置两门思想政治课(必修3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硕士研究生设置两门思想政治课程(必修3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国际研究生修《中国概况》,按学位层次不同设置不同内容,计相应学分。
②外国语课程:
外国语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以英语为主要语种,实行分类教学。其中博士开设博士英语,硕士开设基础英语,均为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硕士开设专业英语2学分,为专业必修课;硕士阶段开设《英语口语口译》和《实用英文写作》两门应用英语类课程,为公共选修课,每门课2学分,至少选修一门。
硕士研究生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PETS-5)、或者参加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6.5分、或者参加托福(IBT)85分者、或者英语六级成绩在480分以上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分总分值的60%(入学前3年内有效),在以上成绩(证书)有效期内可申请免修基础英语,直接获得3学分;未达到免修基础英语条件者不能选修高级英语。
③美育、体育课程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我校为研究生开设体育和美育必修课程,共计2学分。
(2)专业课程
①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均须依据《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相应学科核心课程进行设置。核心课程应不少于所开专业必修课程的2/3,不少于所开专业选修课程的1/2。入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核心课程总门数应不少于5门, 如《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所列课程未超过5门,则应将核心课程全部纳入培养方案,并优先选作专业必修课。
②专业课程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从内容-形势-功能-效果等方面优化课程设置,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工匠精神、人文关怀、家国情怀、献身科学等育人内涵,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规划,每个学科应建设2-3门专业示范课,该课程原则上应为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规定的专业必修课,能够代表该学科的方向和特色。
④鼓励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学科交叉课程,或者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修课程,跨学科选课有效学分原则上不超过培养方案中规定学分的20%。加强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思维。
⑤鼓励参考借鉴优秀的原版外文教材和采用双语教学,积极探索双语课程的设置与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学科和重点建设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学科应开设双语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并优先安排其教学任务。
(3)补修课程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主干课程(攻读硕士学位补修本科阶段,攻读博士学位补修硕士阶段),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计入学分。
3.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教学大纲,学位课程考核原则上采取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考核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4.博士授权点必须开设全英文课程。
(八)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前沿讲座、讨论班、社会实践、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审阅与答辩等环节。
1.前沿讲座(必修,1学分)
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提升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要求研究生参与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二是要求研究生主讲一定数量的前沿讲座。前沿讲座应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15次,主讲不少于5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10次,主讲不少于2次。鼓励各学科提出更高要求,并结合本学科特点对前沿讲座参与形式、考核办法等做出具体规定。
2.教学实践(1学分,博士研究生必修)
教学实践是研究生熟悉教学基本过程和环节、掌握基本技能与方法、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的重要环节。培养单位应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合理设置充足的教学助理岗位,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担任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助教和完成一定的助教工作量,并制定相应可行的考核办法。
3.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1学分,硕士研究生必修)
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结合研究开展的社会调查、田野调查、挂职锻炼、企业实训实践、科技文化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参加的各类创新创业、学业竞赛、行业竞赛等实践活动。各学科可根据学科实际,本着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了解和解决热点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学术创新精神相适应,与研究生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方式、时间做出规定,并明确相应的考核方法。
4.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指研究生以书面或口头报告的方式汇报当前所选课题概况,以判断该选题是否可以继续开展的阶段性考核环节。开题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具体要求要按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2)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培养单位应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参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3)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时间(从开题报告到申请论文答辩)原则上不少于1.5年,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到申请论文答辩)一般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行撰写。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条件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在学位申请前应满足各学科规定的创新成果审核标准。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相应学位。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2022年8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并确定初步工作台帐(附件6,附件7)。
(二)2022年8月29日前,完成调研及详细工作方案。各学科应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同时选择不少于5个国内、外一流学科为标杆,深入调研比较,征求师生意见(含毕业生),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形成培养方案制订调研报告(见附件8),进一步落实工作台帐完成情况。
(三)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制订(初稿)。工作组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完成课程设置(附件9)和培养方案制订初稿(见附件10),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见附件11),专家组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应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教学大纲制订工作。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指南》(附件12),组织编写完成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备案材料(附件12-1,附件12-2,附件12-3),并确定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团队)。
(五)2022年12月底前,学校审定,形成终稿。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方案,发布施行。
请将以上工作中所提到的附件电子稿于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至eo_zekm@ujn.edu.cn,并将完成的工作台账和各学科培养方案终稿由撰稿人和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五、本次修(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