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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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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为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导向,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优秀研究生培养经验,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知识结构和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彰显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学习《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文件精神,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注重分类培养

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应按照类别(或领域)(附件1)制定培养方案,培养单位应依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附件3)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4),以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国家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紧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区别于学术型硕士,凸显专业硕士重应用、重实践的培养方案。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分别制定培养方案。跨学院培养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培养方案应由学校教指委统筹安排完成。招收国际生的类别(领域)应同时制定出明确、适用的国际学生培养方案。

(三)创新培养模式

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搭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积极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行动,推动行(企)业深度参与专业硕士培养全过程;加强“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推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用人标准衔接,积极完善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准入及水平认证的有效衔接机制,特别是教育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培养工作中。

(四)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课程设置应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教学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教学方法,应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突出实践环节,加强和落实专业实践教学计划、规范专业实践教学管理。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类别领域简介

简述本类别、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重点突出本领域的特色、优势及影响力。要求文字清晰,语言简练,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二)培养目标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树立远大抱负,服务区域经济,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培养单位(学校教指委)应结合本专业(或领域)特点提出具体细化的培养目标(鼓励与职业或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相结合)。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努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结合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能够凸显科学性、规范性,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师资梯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充裕的实践基地,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和相应支撑平台。

(四)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实践基地完成。各培养单位应构建“双导师”培养机制,由校内导师和行(企)业专家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五)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以基本学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4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 6 年,具体要求应遵守国家教指委相关规定。

各学科须对提前毕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若不明确,视为不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六)学分设置

1.研究生课程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实践(验)类课程32学时1学分。单门研究生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

2.课程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教指委相关要求。

(七)课程设置

1.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应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设定学科核心课程,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注重研究生理论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立德树人贯彻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课程设定后不得随意改动。

2.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程。公共课一般情况下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其他课程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

1)公共课程

思想政治课程:

硕士研究生设置两门思想政治课程(必修3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国际研究生修《中国概况》,按学位层次不同设置不同内容,计相应学分。

外国语课程:

外国语课程旨在培养研究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以英语为主要语种,实行分类教学。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英语,2学分,为公共必修课;并开设专业英语,2学分,为专业必修课;高级英语和应用英语类课程为公共选修选课,每门课2学分,至少选修一门。

硕士研究生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PETS-5)、或者参加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6.5分、或者参加托福(IBT85分者、或者英语六级成绩在480分以上且听力成绩达听力部分总分值的60%(入学前3年内有效),在以上成绩(证书)有效期内可申请免修英语,直接获得2学分;未达到免修基础英语条件者不能选修高级英语。

美育、体育课程(必修)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我校为研究生开设体育和美育课程,共计2学分。

2)专业课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培养目标,突出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研究方法类和实验实践类课程分别至少开设1门,体现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培养要求。

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均须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指南)》中相应学科核心课程进行设置。核心课程应不少于所开专业必修课程的2/3,不少于所开专业选修课程的1/2。入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核心课程总门数应不少于5门,如《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课程未超过5门,则应将核心课程全部纳入培养方案,并优先选作专业必修课。

专业课程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从内容-形势-功能-效果等方面优化课程设置,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工匠精神、人文关怀、家国情怀、献身科学等育人内涵,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规划,每个类别(或领域)应建设2-3门专业示范课,该课程原则上应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规定的专业必修课,能够代表该学科的方向和特色。

鼓励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学科交叉课程,或者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跨类别(或领域)选修课程,跨类别(或领域)选课有效学分原则上不超过培养方案中规定学分的20%。加强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思维。

围绕学校学科发展方向,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双语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并优先安排其教学任务。

(3)补修课程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计入学分。

3.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教学大纲,学位课程考核原则上采取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考核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八)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前沿讲座、专业实践、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审阅与答辩等环节。

1.前沿讲座(1学分,必修)

培养单位应邀请企(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开设企(行)业发展前沿讲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一定场次的行业前沿讲座,具体由培养单位或学校教指委提出要求。

2.专业实践(占学分,必修)

专业实践是指研究生采用集中或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企(行)业开展的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实践形式可以是课程实验、行业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实践时长及学分要求应依据国家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工作开展实践。各培养单位(或学校教指委)可根据实际,本着与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方式、时间做出规定,并明确相应的考核方法。

3.学位论文(必修)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指研究生以书面或口头报告的方式汇报当前所选课题概况,以判断该选题是否可以继续开展的阶段性考核环节。开题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题目必须与应用型课题相结合,切实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具体要求要按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2)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培养单位应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参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3)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时间(从开题报告到申请论文答辩)原则上不少于1.5年,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到申请论文答辩)一般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指委及《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撰写。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条件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在学位申请前应满足各学科规定的创新成果审核标准。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相应学位。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2022810日前,各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并确定初步工作台帐(附件6,附件7)。

(二)2022829日前,完成调研及详细工作方案。各单位应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同时选择不少于5个国内、外一流学科为标杆,深入调研比较,征求师生意见(含毕业生),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形成培养方案制订调研报告(见附件8),进一步落实工作台帐完成情况。

(三)2022915日前,完成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制订(初稿)。工作组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完成课程设置(附件9)和培养方案制订初稿(见附件10),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见附件11),专家组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应有国家教指委成员),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20221028日前,完成教学大纲制订工作。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撰写要求》(附件12),组织编写完成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备案材料(附件12-1,附件12-2,附件12-3),并确定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团队)。

(五)202212月底前,学校审定,形成终稿。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方案,发布施行。

请将以上工作中所提到的附件电子稿于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至eo_zekm@ujn.edu.cn,并将完成的工作台账和各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终稿由撰稿人和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五、本次修(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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