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9年春季获得学位研究生学籍档案整理存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培养单位秘书应按照“研究生学籍档案整理要求及注意事项”(http://yjs.ujn.edu.cn/info/1010/3415.htm)的要求,熟悉归档流程,指导研究生在离校前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现将后期有关档案移交工作布置如下:
一、移交学籍档案的内容
1.卷内目录(从档案管理系统打印);
2.卷内目录中列出条目的纸质档案(每人一卷);
3.档案备考表(每卷一张),立卷人、审核人签字处可手签,也可用签字章,不能复印,立卷时间统一为2019年7月。
二、移交学籍档案的程序
所有的档案在移交档案馆前,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存档材料的检查: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单位,可和培养办提前约定时间,直接将档案带到培养办检查。
2.授予学位人数较多的单位,秘书可根据整理档案的进度,提前与培养办约定到各培养单位检查的时间、地点。
培养办检查通过的学籍存档材料方能移交档案馆。
三、移交学籍档案的时间
经与档案馆的沟通,本届学位授予人员学籍档案集中检查、移交的时间为 7月10日-7月14日上午(第19周周三--周日上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2765947。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