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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和落实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社会实践及专业实践的通知

2017-04-1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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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全日制研究生实践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构建寓教于研、产教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增强研究生服务社会,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各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济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暂行规定”,认真组织和落实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社会实践及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

1.按培养方案要求,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执行2012版培养方案),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执行2014版培养方案) ,应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不少于3000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践报告字数由各培养单位统一规定)。

2.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2013版、2014版培养方案)应根据2016年下发的“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的通知”要求(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3420),到系统中提交包括“专业实践方案”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等内容的电子版材料。

3.研究生秘书负责在系统中对研究生提交的实践环节材料进行审核和录入成绩。

二、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

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执行2015版的“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版的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各学科(类别、领域)根据各教指委的专业学位要求修(制)定,专业实践的学分、实践环节的累计时间要求及采取的实践形式等有所不同。

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各实践环节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践环节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实践工作,并将实践工作方案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根据学院出台的实践环节工作方案,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自己的“社会实践方案”或“专业实践方案”,秘书负责将实践方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实践总结报告撰写要求

研究生应结合实践工作、体会撰写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实践主题、单位、时间、形式、内容、成果、收获、实践现场照片等。具体字数、累计时间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四、实践环节的成绩评定

实践环节结束后,研究生应及时填写纸质版“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表”,撰写“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交由导师评定成绩。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对实践报告内容、字数、累计时间等是否满足要求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评定实践环节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合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五、实践环节的审核及系统维护

学院秘书应依据导师评定成绩的纸质版“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对系统中的各实践环节进行审核和录入成绩。

审核内容(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学术型研究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方案表”、“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社会实践考核表”。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的“专业实践方案表”、“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考核表”。

系统中按“优秀、良好、中、合格、差”五级制录入成绩,审核结果为“通过、不通过”,最迟于每年的3月底前审核完毕。

六、实践环节材料的装订和归档

研究生应按照实践总结报告的目录顺序将实践方案表、实践考核表和实践总结报告装订在一起,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集中存放在各培养单位。

七、其他要求

1.研究生制定社会实践或专业实践方案时应多与导师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实践单位情况要充分了解,认真论证实践方案的可行性。

2.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开展实践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单位及导师应重视实践教学,积极发挥学科、平台优势,深化校企合作,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培养研究生实践操作能力。

八、相关附件

1.社会实践相关表格.zip

2.专业实践相关表格.zip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