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济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2024年第五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宗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陈月辉、王霞等22位委员参加会议。
继续教育学院汇报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情况;研究生院汇报了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审核情况。与会委员审议了相关议题,表决通过了2024年第四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刘宗明在总结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对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要义,准确把握其内在规定,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严格依法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建立适应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多元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力量。针对2023年上级部门对学校学位论文的抽检情况,他强调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