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培养功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校内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管岗位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筹经费,设立岗位。
2.校内助管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审批备案表》(附件),并报研工部审批备案。
3.研究生助管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32学时/月,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月。研工部统筹各部门岗位设置,承担岗位津贴每人100元/月,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各用人单位可根据聘任研究生工作内容及工作强度适当提高助管津贴标准,超出工作量按照不低于12元/小时发放。
4.用人单位负责对研究生助管进行岗位指导与培训,并对其进行考勤与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助管,停止聘任并停发岗位津贴。考核合格者发放岗位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5.本次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期限为2023-2024学年。各申报单位9月4日前将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审批备案表》报送行政楼617房间,电子版以“xx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审批备案表”命名发送至jdyjszg@126.com邮箱。
联系人:耿婉茹 联系电话:8276538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