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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13-09-18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点击数:

为引导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标准,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促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省自2013年开始,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3〕1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除校内、校外导师签字外,还需本专业学位类别的两名导师或本行业领域的两位专家推荐;

(二)学院推荐。我校本年度申报限额为6个,各学院应成立5人以上(含5人)的专业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处聘请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推荐。研究生处将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校推荐。研究生处将对专家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指标限额进行省级推荐。

四、材料报送

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各学院于2013年10月8日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纸质材料需要1份,附件1的电子稿发送至haoxy@ujn.edu.cn

联系人:郝晓艳 联系电话:(8276)5848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