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济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要求
认定范围为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二.认定工作要求
(一)认定工作时间
2023年11月16-11月27日
(二)认定机构
各培养单位成立学院认定小组、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
学院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或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认定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认定程序
1.参与认定的研究生填写纸质版《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1)。同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
2.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因素,确定本班级(或年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辅导员审核后报学院认定工作组。
3.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学校审批。
(二)材料存档与报送
1.由学院存档的材料
(1)参与困难认定研究生的原始申请材料和各类证明材料。
(2)《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核盖章后返回学院存档)。
(3)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和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附件2)。
(4)学院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及公示情况说明。
2.需要报送的材料
(1)纸质版:《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核盖章后返回学院存档)。
(2)纸质版+电子版:学院汇总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信息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困难认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3.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8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7室,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困难认定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ndx_ygb@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