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家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2023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金顺利发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请各学院核查本院新生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如有隐瞒个人固定工资收入的情况,将受到学校相关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3.核查结束后,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需填写《济南大学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关于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纸质版)需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4.学院汇总相关信息,核对并补充《(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如有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请标红并备注。
承诺书请各学院留存备查,汇总表请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以“(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信息汇总”命名,发送至邮箱jndx_ygb@163.com。
联系人:耿婉茹 联系电话:8276538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