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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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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济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要求

  认定范围为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精准确定认定对象,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二.认定工作要求

(一)认定工作时间

     20221026-117

(二)认定机构

  包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认定小组、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

学院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或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认定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认定程序

      1.参与认定的研究生填写纸质版《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1)。同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

      2.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因素确定本班级(或年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

      3.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学校审批。

(二)材料存档与报送

       1.由学院存档的材料

 (1)参与困难认定研究生的原始申请材料和各类证明材料。

 (2)《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校审核盖章后返回学院存档)。

 (3)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和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附件2)。

 (4学院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及公示情况说明。

      2.需要报送的材料

 (1)纸质版:《济南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校审核盖章后返回学院存档)。

 (2)纸质版+电子版:学院汇总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信息填写《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困难认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3.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118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7室,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困难认定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ndx_ygb@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