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合理分配资助资源,提高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现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22年3月23日—4月7日
二、复查要求
各学院应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细致掌握学生情况,组织评议并复查信息,并将调整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
1、引导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2、结合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3、对出现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被认定的学生予以补充认定。
三、复查程序
复查后信息在秋季认定名单上修改,名单表格中注明新增、等级变更和删除等信息。电子表格文档以“单位名+2021-2022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复查”命名,于4月7日下午5:00前发送至jndx_ygb@163.com,逾期视为复查后无变化。
各学院复查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以照片的形式保留存档。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