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1〕1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导师
凡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本校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且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校内研究生导师均可参加评选,近两年内累计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参与评选。
2.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由校内导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分工明确、相对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团队均可参加评选。
3.其他
近3年内获省级或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称号者原则上不重复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同一年度内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导师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师德师风高尚。坚持为人师表和立德树人,注重自身修养,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3)业务能力过硬。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有较高水平的教研、科研成果;近3年承担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教学效果良好。
(4)育人成效显著。指导的研究生在各培养环节中取得良好成绩,学位论文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或其他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相关学科领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高,毕业生的社会贡献及认可度高。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近五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等,不得推荐。
2.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1)团队组成合理。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的主导师应为推荐单位的全职研究生导师,主导师(或导师组)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
(2)团队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需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导师组成员在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形成直接的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团队建设中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3)团队管理有效。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
(4)团队成果突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 及社会实践成果。团队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同优秀研究生导师有关规定。
二、推荐名额
全校拟评选出20名左右优秀研究生导师、5个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进行表彰。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培养层次、规模限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导师或导学团队主导师填写《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并整理相应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汇总。
2.学院推荐。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推荐参考条件,组织推荐工作,提出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的推荐名单。
3.材料报送。9月23日前将各培养学院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如下:
(1)《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版推荐表以“学院-优秀导师/导学团队-导师姓名/团队主导师姓名-推荐表”命名;纸质版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支撑材料为一个PDF文件,按表中所填成果顺序排列,以“学院-优秀导师/导学团队-导师姓名/团队主导师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2)《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盖章)各一份。
(3)电子版照片(用于网站风采展示):优秀研究生导师提供1张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提供1张团队集体照,要求照片清晰,jpg格式,以“学院-优秀导师/导学团队-导师姓名/团队主导师姓名”命名。
4.专家评审及推荐结果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切实发挥好评优选模的激励、示范作用。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何静 电话:0531-82765749
办公室:行政楼617室 邮箱:gao_hej@ujn.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