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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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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0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院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发现和挖掘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通过有组织培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育类别

  推荐省级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培育成果(2项)。

  三、培育要求

  1.科学选题。各学院应聚焦服务需求,突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当前重点任务、未来发展趋势和各学科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先支持教育教学一线、基础扎实、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成果。培育成果应有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截至2025年12月应满足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要求(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

  2.精心培育。各学院应组织培育成果团队科学制定培育任务书,细化年度任务,明晰责任单位与任务分工,确保培育成效。邀请资深专家对培育选题、培育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持续论证打磨,重点评估选题科学性、目标实现路径和培育任务、保障措施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及时推广使用,科学评估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改进、积累与凝练。

  3.强化保障。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推荐申报,方向相近、内容相似的项目,可以整合在一起形成更有竞争力的项目。鼓励跨学院组织团队申报。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20日16:00前,按要求将《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word格式)及其他支撑材料(压缩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gao_hej@ujn.edu.cn,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17室)。

  五、其他说明

  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再纳入此次培育范围。

  联系人:何静 杨立洁

  电话:82765749 82765848

  附件:

    1.鲁教研函〔2024〕10号;

    2.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