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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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和优秀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9-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的工作通知》(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相关项目包括: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指标: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指标为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6篇,各培养单位的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5。申报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数量,应与培养单位该年度授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数量比例基本一致。

    3.申报要求:分为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校级推荐提交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非匿名材料),公示结束后,需同时在系统中提交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匿名材料),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按照推荐表要求,优秀学位论文需同时提供论文查重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需提供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查档流程:登录济南大学档案馆官网---查档预约系统---登记。档案邮寄信息选择自取,备注栏中填写:因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需提供电子版)。

(二)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为具有济南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指标为19项,各培养单位的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5。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在校期间以济南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范围:济南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推荐数量:我校推荐指标国内访学研修3人、国际访学研修2人。各单位国内、国际访学研修推荐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1人。

    3.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其中山东大学侧重人文社科类,其他单位侧重理工农医类。

    4.访学期限:国内访学期限1年,国外访学期限为6个月,资格保留至2024年9月底。

    5.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外访学研修还应具备相应的英语水平。

    6.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在与访学单位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育人联合体建设的导师。

   (2)访学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3)访学人员经费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教育厅视情况给予补助,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经费使用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学校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导师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四)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

    1.申报范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选聘的校外研究生导师。

    2.推荐数量:我校推荐指标为2人。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限额1人。

    3.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学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等工作。

   (2)具有5年以上行业产业背景,在全省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3)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的行业产业导师。

二、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

    2023年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立项建设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每门课程配备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

    2.申报指标:学校推荐指标为9项(含精品课程1项),双语或全英文课程10%左右。各博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课程限额3项,硕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课程限额2项,且对推荐课程进行排序。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附件6)。已承担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级优质课;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为彰显校级课程建设的标杆作用,校级精品课程及已验收的校级优质课程优先推荐。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

    2.立项数量:学校推荐指标为10项(含精品案例库2项),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10%左右。各博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硕士培养单位推荐原则上不多于2项,且对推荐课程进行排序。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附件6)。已承担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优质案例库;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为彰显校级课程建设的标杆作用,校级精品课程及已验收的校级优质课程优先推荐。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基本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附件7),合作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已有显著的合作成果,或已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2)高水平的研究实践平台,满足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技术研发、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需求;

   (3)充足的校外导师队伍,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研究生在联培基地期间的日常理、思政教育和安全教育,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条件等。

    2.立项数量:我校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指标为2项,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限额1项。我校作为承担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任务单位,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指标为1项,相关单位可依托现有基地,或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组织申报。

(四)项目管理

    1.管理平台:项目通过省“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管理和验收。

    2.项目期限: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

    3.项目验收: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学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基地管理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附件7)执行。

    4.其他情况: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提出书面人员调整申请,经开课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审核后方能修改;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建设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满足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的人员填写对应申请表,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并提交至学院待初评。

    (二)培养(开课)单位初评。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应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各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分类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方向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1.10月12日前各单位分类报送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8),申报书(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1)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非匿名推荐材料);

   (2)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非匿名推荐材料);

   (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4)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5)山东省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推荐人成果汇总表研究生优秀论文、创新成果申报使用

   (6)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及支撑材料;

   (7)山东省行业产业导师推荐表级支撑材料;

   (8)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9)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汇总表(排序);

   (10)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11)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排序);

   (1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及支撑材料。

    2.其他说明

    相应《推荐表》或《申报书》以“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推荐表/申报书”的形式命名,相关支撑材料以“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如:“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三-推荐表”和“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只提交一个PDF文件,如果内容过大,请将支撑材料分类排序命名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方式如上。

    3.联系人:

   (1)陈  骞,82765749,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邮箱 me_chenq@ujn.edu.cn;

   (2)昃科萌,82765963,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案例库项目,邮箱eo_zekm@uj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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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