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拟开展 2023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推荐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数量
(一)立项类别。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根据《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3)自主选题申报。根据工作实际,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及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优秀基地建设单位开展相关研究。
(1)面上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教改项目。
(2)重点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提出新思想、新路径、新措施的教改项目。
(3)重大项目。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以求解决研究生教育全局性问题的教改项目。
(二)申报数量。2023年全省共立项各类项目135项左右。面上、重点(含专项)、重大项目分别立项100项、30项、5项左右。我校的申报指标为面上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博士生培养单位限报2项、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项。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济南大学最多可各申报 1 项(含牵头或参与),不占申报限额。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相关项目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研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二)原则上,面上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承担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三)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原则上,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四)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一般应经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鼓励各单位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
(五)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立项
(一)面上项目。对面上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立项。
(二)重点和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未通过立项的重点项目,择优转为面上项目立项。未获立项的重大项目、专项项目不再转为面上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省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依照项目申请书内容,负责项目总体研究计划的实施,推动项目成员开展协作研究。
(二)学校要加强对省教改项目的过程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项目研究状况予以评估。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立项一年后由项目学校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项目进展材料报教育厅备案。重大项目研究期限可视情况延长至3年,省教育厅定期开展年度考核。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当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等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调离由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四)对不按规定报送项目进展、相关调整未备案、执行不力、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视具体情况给予警示或撤项处理,相关项目主持人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改项目。
五、项目验收结题
(一)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公布项目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暂缓通过、不予通过。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由教育厅颁发结题证书。暂缓通过结题的项目,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结题,再次不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不予通过的项目或因非不可抗因素未按期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立项。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验收:未完成研究计划或未实现预期成果;提供的结题材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等。
(二)省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形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Shandong Province”,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各培养要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做好材料的核查、评审推荐,初评结果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确保推荐质量。对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应的推荐资格,且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改项目。
(二)材料报送。9月24日将各培养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报送如下:
1、附件3《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1份;
2、《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稿,申请表以“申报类别(面上/重点/重大)-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表”的形式命名,相关支撑材料以“申报类别(面上/重点/重大)-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支撑材料尽量做进一个PDF文件,如果内容过大,请将支撑材料分类排序命名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方式如上。
3、《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根据本单位情况排序上报,并提供电子版。
(三)专家评审及推荐结果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按照我校申报指标数进行择优推荐。研究生院将对推荐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申报。通过公示后的申请人员将由研究生院分配账号并登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
联系人:杨立洁,陈骞,电话:82765848,82765749。
邮箱:me_chenq@ujn.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