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精神,2019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原则上应从已立项的校级精评课程中择优推荐。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则上应从已立项的校级精评课程中择优推荐。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立项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储备。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明确的预期成果,有较好的推广价值。项目完成期间至少公开发表2篇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指导经验或2年以上研究生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4)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成员可以是本单位教师或兼职导师,也可以是外单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5)校级领导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40%。
3.项目参考:见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应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自2019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单位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2019年,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已获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申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名额分配与推荐形式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各奖项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限额均为9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限额2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限额14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限额19项。
各项目、奖励的推荐由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进行组织,涉及独立运行平台的培养学院,由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推荐,专家组应成员包括平台推荐专家。望各培养单位广泛动员、认真甄选,推荐出代表最高培养水平的项目、成果。
根据研究生培养学院在校研究生数量、获学位人员数量确定申报名额,推荐限额见附件4《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名额分配表》。
四、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11月1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培养学院。
(二)培养学院初审。各培养学院根据要求进行初审推荐,11月5日前按限额报送以下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单独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以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公示,最终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
(四)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申报系统于11月17日24时关闭。学校推荐结束后,被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他
(一)请各单位对往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做好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项目的结题验收准备,相关通知另行印发。
(二)统计2014年以来获得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且后期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或转化成果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填写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
(三)统计2016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以来的所有立项项目进度情况,填写附件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四)以上2表随本次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继续做好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积极为研究生搭建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平台。
(六)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绩效情况,将作为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李军保、昃科萌,电话:82765749、82765963
附: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4.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名额分配表
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
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7-13.各项申报书模板
1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
15.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推荐人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