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根据《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研究生院督导组将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二、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预答辩工作应该符合《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及安排报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备案。
三、预答辩委员会采用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评价意见填入《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留存,预答辩结果报校学位办备案。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答辩工作,防止形式主义。
五、研究生院督导组将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过程和预答辩备案材料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将随后与各相关博士培养单位联系确定。
附件:1、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2、《济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