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济大校字〔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济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次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并于9月17号前将单位盖章、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济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表》(附件2)报学位办公室(行政楼607室),电子版发至xwb@ujn.edu.cn。
联系人:仲 倩 电话:65848
学位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