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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8-05-30
作者:学位办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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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2008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评阅意见的复印件尽快发给研究生并督促毕业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尽快修改学位论文。

2、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等须按照学位办设计的标准模版制作,并统一格式双面打印。

3、最后定稿的论文每人最少装订10本,为规范和统一我校学位论文的封面纸张及颜色等,建议在济南大学印刷厂装订,地点在学校西大门内。

4、请各位同学于6月28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具体提交方式及规范见(研究生处主页:学位工作,学位申请)。

5、各研究生秘书须提前一星期将本单位所有专业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安排按分组填写汇总表,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6、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所有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必须以海报的形式提前三天公布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通知。

7、研究生答辩会场应整洁,并悬挂内容为“济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幅,答辩过程中对每个答辩人应至少拍3张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含答辩人),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

8、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点负责人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后报校学位办备案。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申请人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委员中校外聘请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答辩程序须严格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147页)。

9、所有答辩工作须在6月25日前完成,并于6月28日前将全部申请学位的材料上报到学校学位办公室。

10、关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选,仍按《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执行。推荐材料与学位申请材料一起报学校学位办公室。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