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年秋季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对秋季硕士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全日制硕士在校学习期间有论文正式发表。
三、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的《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工程硕士严格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书写,学位论文应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受理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1、研究生应在10月25日前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同时到研究生处网站中下载《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工程硕士下载学位申请各类表格包),填写、打印后连同所有申请学位的原始材料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另外须将论文电子稿上传至学校论文管理系统(http://library.ujn.edu.cn/paperMgr/,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须将论文发送至jndxxwb@126.com)进行格式审查,格式审查成功后由学位办对每篇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2、研究生秘书在11月3日前,审查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将审查通过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审核汇总表及答辩申请表交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3、校学位办于11月5日公布随机抽取的由学位办负责校外送审的学位论文名单(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0%)。
4、11月8日所有申请人应将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装订3本)及论文评审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5、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不合格者必须修改后重新装订。11月10日前将外审名单中的论文、论文评审费交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过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6、11月26日前,校学位办将盲审结果反馈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反馈给研究生,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至少3本,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1本交学位办,为了标准统一,建议在校印刷厂装订)。
7、11月30日前,研究生秘书根据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到校学位办领取答辩表决票。
8、答辩工作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秘书于12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学位的材料上报到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于12月15日前务必将学位论文定稿的电子版上传至学校论文管理系统(http://library.ujn.edu.cn/paperMgr/,在职申请学位者将论文最终稿发送至jndxxwb@126.com);未完成以上工作者校学位办无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递交其学位申请材料。
五、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六、其它
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