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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位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09-01
作者:学位办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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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完善和强化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学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09〕10号),决定在各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职能部门或内设管理科(室)。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系、所)的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规政策,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规律,在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加强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2.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管理队伍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积极进取、奉献精神强,学历层次高、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

3.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科学。

5.注重自身建设,积极推行管理现代化、信息化。

6.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出版或发表有关成果较多。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研究,有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4.从事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3年以上。

三、奖励名额

全省评选先进集体30个,其中先进处(院、部)10个,先进科(室)20个。先进个人85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培养队伍,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推荐工作要按分配名额,坚持标准,民主评议,客观公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各相关学院申报者应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推荐材料于2009年9月10日前(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jh@uj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纪辉 联系电话:0531-82765947

附件:推荐名额分配及推荐表

济南大学研究生处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