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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09-04-24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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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和《关于推荐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的精神,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将进行第二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为保障与提高评选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数量与质量,所推荐的人选必须具有五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所指导的研究生自2005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从我校2006-2008年评选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第一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推荐指标为2个。

二、推荐程序

1、导师本人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见附件1、2),并撰写一篇指导研究生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材料(3000-5000字)和个人简介(400字左右)。

2、各学院认真审核导师的申报材料并择优推荐,将推荐导师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连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和其他支撑材料,一式3份及相关电子文本,被推荐人选工作照片及其电子图像,于5月5日前报送我办。各学院也可组织撰写所推荐人选教书育人及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建设的先进事迹材料。我们将在评选工作中予以参考。

3、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按照上述文件精神,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组织评选与推荐。总结、学习、宣传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以此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联系人:郝晓艳 办公电话:82765848 email:haoxy@ujn.edu.cn

学位办公室

2009-4-22

附件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附件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填表说明

附件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