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与我校实际,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分类招生与培养工作,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现进行我校2015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招生资格审核的原则
本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仍按照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类审核。跨领域或跨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分别在对应类型、学科提交申请。
二、招生资格审核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基于已确定有招生和培养任务的各学科、类别开展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按照《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87号)相关规定执行,未独立招生培养研究生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副导师经历。审核范围为已招收并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和符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员,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核条件,但必须符合《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
三、审核程序
1、5月21日8时系统开放,请申请人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http://tutor.ujn.edu.cn),首先完成“导师相关文件知识问答”,然后进入个人信息修改页面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2、申请人查看并更新相应成果信息,已独立招生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填写近三年成果,未独立招生与培养研究生的申请人填写近五年成果(成果获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毕后提交保存,6月2日24时系统的信息更新功能关闭。
3、个人成果信息更新完成后,拟申请导师招生资格人员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结合《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数量限额》(附件2)和《济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限量的指导意见》(附件3)填写招生资格审核表,提交后打印、签字并交于学院秘书,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不能跨一级学科申请,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申请不能超过两个领域。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各学科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根据《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187号)、《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附件1)的规定、《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数量限额》(附件2)和《济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限量的指导意见》(附件3),确定具有201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的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5、6月10日前各学院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中提交,并打印《2015年导师全日制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连同推荐人员签字的招生资格审核表的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6、学位办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汇总、审核后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即为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四、说明
为了方便申请校外合作导师人员信息填报顺利,请各分委员会提前提供其基本信息,由学位办为其分配登陆账号,其材料审核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通过后将《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位办。
联系人:郝晓艳,联系电话:82765848。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4年).doc
附件2-助研经费划转标准(2014年)及招生资格限额.doc
附件3-济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指标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