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弘扬教书育人良好风气,践行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重要职责,学校决定在研究生导师中评选2013-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3-2014年度培养出本校毕业研究生且目前仍在从事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校内研究生导师均可参加评选;凡返聘、缓聘或近两年内累计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不能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心于研究生教育事业,并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导师。
2、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承担较多的科研项目,或者在某一方面开创重要的研究领域,有高水平论文发表。
3、切实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对待研究生教育认真负责,不断创新,为人师表,使研究生能得到全面发展。培养的研究生在各培养环节中取得良好成绩,学位论文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就业率较高。
4、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上做出显著成绩,培养的研究生思想品质好,富有开创精神,近两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5、近两年无教学事故,所指导的研究生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指标
医学生命学院推荐限额3人,其他培养单位按研究生培养规模分配推荐限额:在校全日制研究生100人及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2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1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推荐1人。全校预计评选出10位优秀导师进行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8日前本人申请,并填写《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
2、各单位组织评审工作,提出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推荐名单并公示,在11月17号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联系人:郝晓艳 联系电话:82765848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