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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12-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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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截止目前,各学院2016年秋季硕士学位答辩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答辩情况如实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学位申请书》(1式2份)以及《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

2、认真审核学生的科研成果情况,完成《2016年秋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的填写(专业学位申请人员可不填写)。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报本次答辩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情况,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在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不能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的票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应对因论文质量需延期学生的情况进行讨论。

4、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学院秘书维护答辩成绩;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申请;导师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学院秘书完成学位申请的学院审核等相关工作。

5、各学院全日制学位申请人员根据答辩专家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论文,12月12日前定稿、打印、装订并上传PDF电子稿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在职人员发送至学院秘书邮箱,命名规则为“学科代码(6位)_学号_姓名.pdf”),学位办公室将进行格式检查。对于提供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稿不一致者将限期整改,未能如期整改者不能参加本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请于12月12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包括:

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

I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1式2份);

III、《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含电子稿);

IV、《2016年秋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稿;

V、《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

VI、学位论文。(全日制学位申请者3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在职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1本,上述本数不包括存学籍档案的1本。)

济南大学学位办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