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6年秋季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正如期开展。本次答辩申请人员共计110人,截至目前,有28人因论文送审结果差导致申诉或延期,另有9人因学术不端检测结果高需要申诉或延期,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各项申诉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在论文盲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关于论文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导师指导学位研究生认真参考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杜绝在论文格式上有书写、装订不规范的现象。(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343,各类别论文模板见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350)。修改完毕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联系学位办完成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2、根据《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和《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中相关处理方法要求,分委员会按规定分别对需要通过申诉方能进入答辩环节的研究生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申诉处理情况及材料交学位办审核备案。
各分委员会完成以上工作后方能进行答辩安排。
二、答辩期间相关工作
1、通过论文匿名评审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申请人员需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36)和《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42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及时递交。
2、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专业助教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承担,答辩人的导师不能作其答辩委员会成员。鼓励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且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报学位办备案。为保证答辩质量,每半天答辩人员不得超过6人,答辩人陈述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答辩委员应对论文内容进行充分质询。
4、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所有答辩安排必须以海报的形式提前三天公布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通知。
5、研究生答辩会场应整洁,并悬挂内容为“济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幅,答辩过程中对每个答辩人应至少拍3张5寸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含答辩人),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
6、答辩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答辩结束后填写完成《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7、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在12月8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12月12日前将审议的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答辩委员会及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须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8、学院秘书、全日制研究生登陆《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ms.ujn.edu.cn/)完成论文答辩前的信息维护工作;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应登陆《济南大学学位申请信息备案系统》(http://gs.ujn.edu.cn/xuewei/?m=Index&a=logi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学位信息登记和备案工作。
济南大学学位办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