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咨询需求,做好论文评审、学科评估等有关工作,教育部发布了《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库信息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保证我校各学科在有关评审项目中的参与度,按照教育部要求,希望各单位对原有专家信息库进行更新。
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填报范围
1、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我校兼职导师中人事关系不在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
2、为保证各学科的参与度,体现我校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要求每个学位授权点择优推荐、报送专家5-8人,最少不低于3人。
3、请各培养单位在现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按上述范围要求进行增补、删除。
二、填报内容
为保证专家信息标准的一致性,本次更新涉及的专家信息与原专家库一致。报送内容请注意:
1.专家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请根据“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见附件)。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自设二级学科应按各单位向教育部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
2.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号码,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在采集过程中各位工作人员须负责保密,教育部学位中心也承诺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
3.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联系校学位办获取教育部下发的原数据库信息,按照现有导师的情况进行信息更新。9月20日前将更新完毕的数据发送至xwb@ujn.edu.cn。
联系人:郝晓艳
联系电话:82765848
济南大学学位办
2016年9月8日
附件1.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doc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