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截止目前,各学院2016年春季硕士学位答辩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答辩情况如实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36)、《学位申请书》(1式2份,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423)以及《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1739)。
2、认真审核学生的科研成果情况,完成《2016年春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的填写(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14)。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报本次答辩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情况,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本年度优秀论文篇数不超过全日制各学科(领域)学位申请人数的10%)。在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不能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的票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
4、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学院秘书维护答辩成绩;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申请;导师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学院秘书完成学位申请的学院审核等相关工作。
5、各学院全日制学位申请人员根据答辩专家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论文,6月16日前定稿、打印、装订并上传电子稿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在职人员发送至学院秘书邮箱),学位办公室将进行格式检查。对于提供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稿不一致者将限期整改,未能如期整改者不能参加本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请于6月16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包括:
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
I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1式2份);
III、《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含电子稿);
IV、《2016年春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稿;
V、《济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VI、《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
VII、学位论文。(全日制学位申请者3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在职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1本,上述本数不包括存学籍档案的1本。)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