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06-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查看: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确定为6月28日,现对后续工作公告如下,望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1、根据答辩情况如实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1式2份,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36)、《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1式2份,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423)以及《拟授予博、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1739)。

2、认真审核学生的科研成果情况,完成《2018年春季拟授予博、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的填写(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14)。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报本次答辩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情况,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本年度优秀论文篇数不超过全日制各学科(领域)学位申请人数的10%,切实突出学位论文撰写质量和科研成果的支撑,宁缺毋滥)。在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不能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的票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

4、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维护工作:

a、学院秘书维护答辩成绩;

b、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申请;

c、学院秘书完成学位申请的学院审核等相关工作;

d、学位证书编号编排完毕后,经研究生院通知,学位申请人员维护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全日制学生登陆“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及留学生登陆“济南大学学位申请信息备案系统”(http://gs.ujn.edu.cn/xuewei/?m=Index&a=login))。

5、各学院学位申请人员根据答辩专家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论文,6月22日前定稿、打印、装订并上传电子稿(结束版)至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职学位申请人员发给导师),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位办公室将进行格式检查。对于提供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稿不一致者将限期整改,未能如期整改者不能参加本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请于6月22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包括:

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

I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1式2份);

III、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

IV、《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含电子稿);

V、《2018年春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稿;

VI、《济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VII、《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

VIII、学位论文。(全日制博士学位申请者4本,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人员3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在职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1本。)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