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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通知

2017-11-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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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培养单位:

2017年秋季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正如期开展,为了切实做好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完成论文送审相关工作,对论文送审结果的处理请参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完成,相关申诉材料交学位办审核备案。

2、学位申请人论文修改完毕后由学位办统一完成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并按照《济南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中相关处理方法执行,并将申诉处理情况及材料交学位办审核备案。

3、请导师指导研究生认真论文评审中的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与完善;杜绝在论文格式上有书写、装订不规范的现象。(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343,各类别论文模板见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350)。

4、学位申请人员完成学位证书照片采集工作。

各分委员会应完成以上四个方面工作后,方能进行答辩安排。

二、答辩期间相关工作

1、顺利通过论文匿名评审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申请人员应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636)和《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242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及时递交。

2、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前3-5日报学位办备案。

3、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答辩会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专业助教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承担,答辩人的导师不能作其答辩委员会成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鼓励聘请具有高级职称且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4、为保证答辩质量,每半天答辩人员不得超过6人,答辩人陈述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答辩委员应对论文内容进行充分质询。

5、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所有答辩安排必须以海报的形式提前三天公布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通知。研究生答辩会场应整洁,并悬挂内容为“济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幅,答辩过程中对每个答辩人应至少拍3张5寸照片,一张为答辩过程中含答辩人、部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条幅的照片,一张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时照片(含答辩人),一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的合影。

6、答辩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答辩结束后填写完成《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7、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允许各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学生的答辩费用,全日制研究生费用可以由研究生论文研究费专向经费支出,非全日制研究生费用由学院培养费支出。

8、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答辩后的相关工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12月12日前完成学位申请审核的相关工作。

2、12月15日前,学位申请人员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定稿;维护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全日制学生登陆http://192.168.200.101:8080/jsp/login.jsp,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及留学生登陆http://gs.ujn.edu.cn/xuewei/?m=Index&a=login)。

3、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2月15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包括:

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1式2份);

II、《济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1式2份);

III、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IV、《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审核汇总表》(含电子稿);

V、《2017年秋季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稿。

VI、《学位授予信息基本数据表》;

VIII、学位论文(含PDF电子稿)。(全日制学位申请者4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在职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2本。)

济南大学学位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