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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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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24〕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称“博导”)队伍,完善导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学位点建设中的引领辐射作用,现将我校2024年新增博导资格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遴选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社会学博士点博导遴选。

二、基本条件

各学科博导岗位的设置数量,依据学科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现有指导教师状况、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确定,遴选基本条件按照《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办法》执行。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在11月17日前登录“智慧济大”-应用中心-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博导遴选管理系统完成《济南大学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的填报和打印,并同时将简况表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科研经费清单等)提交申请学科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料、科研成果同本学科的相关程度等进行审核,并于审核结束后将申请人简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11月21日之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学位办。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材料做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上报。

3.学位办形式审核和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学位办对申请人的材料和申请人的科研经费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的核实、处理,审核完毕后将结果反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办聘请3名校外同行专家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通讯评议,并将评议意见汇总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学位办汇总经同行专家评议通过的申请者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人选确定

学位办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被聘任为我校博导。

四、其他

1.独立科研平台可以单独开展博导遴选推荐工作。平台独立开展导师推荐审核时,应按照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推荐结果需报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备案,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报学位办。

2.申请变更一级学科的博导,由博导本人申请(填写《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一级学科申请表》),经原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拟变更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学位办备案。

3.本次导师聘任所涉及的时间范围,“近五年”指2019年1月至今。

4.系统上传带目录的“科研证明材料”附件,请将所有科研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并以“学科_姓名.pdf”命名。

5.提交学位办材料清单:

(1)《济南大学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纸质版1份。

(2)《济南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一级学科申请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4)《济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一级学科审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联系人:刘宁宁,行政楼608 电话:82767665 邮箱: xwb@ujn.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