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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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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通过)《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关于发布《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24〕20号)《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的目标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成立以分管院长牵头,各学科、类别(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订考核流程,成绩评定、分流退出审核标准,科学安排分组,强化过程督导检查,统筹落实各学科、类别(领域)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

2.在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学科、类别(领域)可成立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应由相关学科、类别(领域)的专家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被考核研究生的导师不得担任组长),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相应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考核小组应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成绩评定客观公正,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提出合理的分流退出建议。

3.各学院对省科教产教协同育人专项及高校帮扶专项的研究生统筹考虑,统一组织安排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兼职导师需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中期检查报告会,畅通校外兼职导师与校内导师、所在学科、类别(领域)开展人才培养交流沟通渠道,保障联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在论文开题阶段明确学位论文应用性和实践性的来源;同时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的配备,切实为研究生提供实践环境和创新意识培养氛围。

二、学位论文开题

1.论文选题:

为做好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工作,学术学位选题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与社会经济发展、重大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项目紧密结合。专业学位选题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论文选题则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开题论证时间安排应符合相应学科、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从开题组织到申请答辩的时间限制规定。

2.开题报告: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导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开题报告及评分表见附件1、2。

3.文献综述:研究生要根据学位论文选题阅读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文献,在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附件)。文献综述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中外文文献数量、字数、内容及文献引用应符合相应规范等。

4.开题流程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开题;

(2)考核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一般公开进行;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要根据开题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并打印纸质版提交学院以备存档。未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考核小组的评价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为二次开题进行充分准备。学院应跟进指导考核小组做好二次开题研究生的开题工作。

(4)学院秘书同步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开题环节相关的安排、审核和成绩及结果的录入工作,系统中导出开题结果汇总表并打印,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备案。

(5)学院秘书及时做好开题报告表及评分表、文献综述等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开题报告及评分表存学籍档案,文献综述存学院备查。

三、论文中期检查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应符合相应学科、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

2.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导师对研究生的论文进展做出客观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交研究生秘书。

3.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中期报告,导师做好审核工作。

4.研究生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中期检查考核相关工作的安排及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打印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的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5.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将《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纸质材料整理存档。

四、开题及中期检查结果及其他要求

1.开题及中期检查结果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低于60分)为基准进行评定,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杜绝成绩虚高拉不开档次的现象。

2.各学科、类别(领域)将论证不充分、研究工作量不足或学位论文存在诸多问题的研究生进行分流,组织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对于二次开题和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学院应督促导师对研究生加强学业指导和帮助,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

3.强化全过程管理,各学院组织督导组对开题和中期检查过程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为保证校级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安排备案表的电子版提前三天交研究生院(见附件5)。

五、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相关表格

具体见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表格下载--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相关表格http://yjs.ujn.edu.cn/info/1141/9836.htm,其中,附件1-2为各学科、类别(领域)开题报告及评分表,附件3为“文献综述”,附件4为“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5为“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安排备案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