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广大研究生需求,学校已开通研究方向证明打印服务功能,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1. 研究方向来源
(1)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须与所在学科、类别(领域)适用的的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2)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于入学初制定培养计划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2. 研究方向证明打印
(1)在校研究生(学生自主打印)
在校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自主打印。打印路径为: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培养计划管理--选择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证明打印。
(2)毕业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提供)
已毕业研究生可通过系统中学院秘书角色打印。打印路径为: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研究方向证明打印。
3. 其他
个别类别或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没有设置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时无需选定研究方向,学校不提供研究方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