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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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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29)部署安排,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发挥好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领域、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优化思政内容供给,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和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其他要求。已获批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不得再申请本次思政课程示范项目;已获批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以学校课程编码为准)。

三、申报限额

省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推荐限额为3项,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优先推荐。

为做好省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与供给,结合学校实际,计划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项左右。

各学院应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客观评价、择优推荐,推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1项。

四、申报程序

1.材料申报

本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学院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113日)和学校推荐阶段(1114-1120日)。

1)学院推荐阶段:1113日前,各学院将项目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608室),提交材料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支撑材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1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o_zekm@ujn.edu.cn

2)学校推荐阶段:1116日前,学校聘请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推荐评审,确定推荐名单;2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专家建议组织拟推荐人员进行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完成省级推荐项目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材料上报。

2.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及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基本情况,统筹各级优质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教材、联合培养基地、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建设与培育,整合资源,组建团队,积极动员,做好本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申报、推荐;持续凝练本单位教育教学经验、成效、特色,培育代表性教育教学成果。

2)项目申报推荐过程中,学院做好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真实,研究生院将对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信息不准不实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昃科萌,联系电话:82765963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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