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30
作者:     来源:
查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中期筛选是全面了解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表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修订版2017)》(附件1)及各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各培养学院应坚持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中期筛选的筛查作用,完善组织流程,落实监督责任,提高中期筛选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筛选的范围

依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类别(领域)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后一个月内,完成中期筛选工作。

二、中期筛选的组织

1.中期筛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成立中期筛选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依托本学院各学科、类别(领域)招生的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应为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小组应统一制订中期筛选具体要求,按学科、类别(领域)科学安排具体中期筛选考核小组,依据各考核小组的筛选结果,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流培养。

2.各学科、类别(领域)成立中期筛选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考核小组由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不得少于5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

3.博士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可以参照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的内容及要求考核。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见附件2),导师填写评价意见后交班主任。申请中期筛选延期的研究生应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延期申请表》(附件3),由学院留存。

2.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品德行为表现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打分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品德行为表现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同时,班主任要对每个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及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鉴定,并填写班主任意见。然后由班级负责人将全班《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汇总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要认真审核研究生填写的中期筛选表中的课程学分情况(依据“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科研及实践创新成果、奖励等信息要核对原件予以确认。

4.各学科、类别(领域)中期筛选考核小组认真听取研究生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根据研究生汇报及各指标项得分情况科学公正地评定成绩,根据评定标准确定筛选结果。

5.中期筛选领导小组统一对筛选结果进行认定,并对筛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评定标准及筛选结果

中期筛选结果设优秀、合格、跟踪培养、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品德行为表现考评分≥18;身心健康;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90%以上,无重修记录;开题报告成绩≥90分;综合考评成绩≥90分。

合格:品德行为表现考评分≥16;身心健康;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80%以上,成绩良好;开题报告成绩≥70分;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89分之间。

跟踪培养:有明显违纪现象;按培养计划要求仅修满学分70%以上,成绩基本合格;重修课程两门及以上;开题报告成绩≥60分;综合考评成绩在60~69分之间。

不合格:综合考评成绩在60分以下。

五、材料提交

1.为方便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各培养学院应提前将“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备案表(反馈研究生院)”(附件6)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

2.中期筛选工作结束一周内,各培养学院应将“济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结果汇总表”(反馈研究生院)(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附件2、附件3、附件5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3.电子版发送至:eo_zekm@ujn.edu.cn;联系电话:8276596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