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4〕78号)(http://yjs.ujn.edu.cn/info/1014/1359.htm)及各学科、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http://yjs.ujn.edu.cn/info/1013/1352.htm),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2020-202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开课计划,应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相关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选课列表安排教学计划,不得出现漏开课的情况(培养计划选课统计列表可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
2.各培养单位应对2022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课、跨培养单位选课需求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确定2022级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1)公共课程
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政法学院等公共课开设承担单位应配合研究生院完成公共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2)专业课程
除做好培养方案所列的必修专业学位课的教学计划外,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对专业方向选修课选课情况进行初步统计,避免因选课人数过少而调整教学计划的情况。独立科研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配合各学科、类别依托的培养单位做好下学期培养计划预选课统计工作。
为了促进学科间知识的交叉、融合,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时可以跨培养方案选修1-2门课程,如果所选课程不属于本培养单位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在制订教学计划前应与开课单位之间做好沟通,提前了解所选课程是否在开课单位的教学计划开课列表中。
各相关开课学院应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统筹完成人工智能研究院招收的电子信息学科交叉的研究生课程。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应分开填表,具体见表1和表2。
二、工作要求
1.按照《济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学期教材选用必须通过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材选用工作要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合理规范”的原则。统计并审核下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材(辅)信息并进行审核(见表3),由于暑假期间学校对近三个学期使用的教材教辅进行过普查,因此本次工作检查的重点为新增教材(辅),按照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对下学期选用的新增教材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网页的图片信息要留存备查。
2.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为本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如需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各培养单位应在提交的教学计划表的职称一栏注明“讲师(博士)”,首次给研究生上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提交书面申请(见表4),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本培养单位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
3.研究生课程如有多人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应在教学计划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同时填写表5。
4.分别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都应单独开设,如确需对个别授课内容和培养目标相近的课程进行合并开课,相关培养单位在提交下学期教学计划时,应提交相关备案及说明材料(见表6和表7)。
5.各培养单位应做好教学计划制定工作,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任课教师应填写表8,涉及多人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还须填写表5。
6.首次给研究生上课,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没有该教师基本信息的人员应填附件二。
7.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电子版材料(附件一、二及新增教材公示材料)请于2023年1月3日前发至邮箱:haoxy@ujn.edu.cn。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