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筑牢师范生培养根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21号)要求,现开展教师教育优秀人才培养方案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已通过第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遴选中学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二、遴选要求
(一)符合专业标准。本科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应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修订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具有创新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有创新性举措,能够有效提升师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强化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师范生参与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完善教育实践指导与考核机制,提高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四)注重协同育人。积极推进地方政府、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中小学校协同培养师范生机制建设,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学实践、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建立适应科学教育、跨学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探索应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挑战的培养模式改革,注重教师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三、推荐指标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我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本科层次师范类专业和3个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遴选推荐工作,以此为抓手对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凝炼。
(二)报送材料。请各学院总结提炼专业方案的理念原则、培养模式、特色课程、优势内容、取得成效等,填写《教师教育优秀人才培养方案推荐表》(附件),并于6月19日前将推荐表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到指定邮箱。
(三)择优推荐。学校将汇总整理优秀方案,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辅导,择优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教师教育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征集推广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层次:鞠严萍;82765663;行政楼316,邮箱:sep_juyp@ujn.edu.cn。
教育硕士:王彦珍;82765947;行政楼608,邮箱:yjs_wangyz@ujn.edu.cn。
附件:教师教育优秀人才培养方案推荐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