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精神,2020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原则上应从已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则上应从已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
(三)其他事项
自2019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已获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申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名额分配与推荐形式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各奖项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限额均为9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限额3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限额19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限额19项。
各项目、奖励的推荐由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进行组织,涉及独立招生平台研究生的培养学院,由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推荐,专家组应成员包括平台推荐专家。望各培养单位广泛动员、认真甄选,推荐出代表学校最高培养水平的项目、成果。
根据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类在校研究生数量、获学位人员数量确定推荐名额,推荐限额见附件3《202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培养学院推荐限额》。
四、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11月18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培养学院。
(二)培养学院初审。各培养学院根据要求进行初审推荐,11月20日前按限额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院: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单独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以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公示,最终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
(四)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申报系统于11月30日24时关闭。学校推荐结束后,被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仲倩、昃科萌,电话:82765910、82765963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