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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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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人,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9-2020年度至少指导过一届本校毕业研究生且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的校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均可参加评选,近两年内累计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参与评选。已获学校或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的,本次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 2年承担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遵守教学纪律,教学效果良好;

4.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

5. 育人成果显著,指导的研究生在各培养环节中取得良好成绩,学位论文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或其他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相关学科领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等,不得推荐。

三、评选指标

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培养层次、规模限额推荐,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人数300人及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为2人,其他培养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独立招生平台教师,依托招生学科所在学院申报。

全校拟评选出20位优秀导师进行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导师个人申请,1026日前填写并提交《济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

2. 培养组织推荐工作,提出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推荐名单,在1030号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联系人:仲倩 联系电话:82765910



  

  济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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