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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2014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3-05-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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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继续优化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类遴选增补,同时进行2014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增补原则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仍遵照学术型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开遴选的原则,根据各学科招生规模及学科发展情况等实际需求确定各学科据有招生资格导师的数量。通过研究生导师的不断增补,使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结构更加合理,更加适应研究生分类型招生培养的新形势。跨类型或跨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分别在对应类型、学科提交遴选申请。

二、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范围及条件

导师遴选范围按《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187号)执行,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条件,但必须符合《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2013年)》(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副导师经历。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范围为已招收并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和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员,审核条件由各学科(领域)根据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数量限额自行确定。

三、审核程序

1、5月24日8时系统开放,为了进一步强调研究生培养和导师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请申请人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http://tutor.ujn.edu.cn)后首先完成“导师相关文件知识问答”,回答完全正确后方能够进入个人信息修改页面进行下一步工作;

2、申请人查看并更新相应成果信息,“成果信息”为近五年所获成果(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6月2日24时系统的信息更新功能关闭,请相关人员务必按时将个人信息更新提交。

3、个人成果信息更新完成后,拟申请导师招生资格人员登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后填写招生资格审核表,提交后打印、签字并交于学院秘书,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资格不能跨一级学科申请,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申请不能超过两个领域。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各学科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根据《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济大校字〔2010〕187号)、《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实施细则(2013年)》(附件1)的规定和《具有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数量限额》(附件2),确定具有2014年度导师招生资格的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5、6月7日前各学院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中提交,并打印《2014年导师全日制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连同推荐人员签字的招生资格审核表的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6、学位办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汇总、审核后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即为具有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四、说明

1、为了方便申请校外合作导师人员信息填报顺利,请各分委员会提前提供其基本信息,由学位办为其分配登陆账号,其材料审核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通过后将《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位办;

2、2013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成果信息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学位办。

联系人:郝晓艳,联系电话:82765848。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实施细则(2013年).doc

附件2-助研经费划转标准(2012年)及招生资格限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