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第三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将进行第三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认真推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组织推荐与评选。
二、推荐范围。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为保障与提高评选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质量,所推荐的人选必须具有5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所指导的研究生自2008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
3、所推荐人员必须在2010-2012年间曾获得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4、前两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中已获得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三、推荐名额。根据《关于推荐第三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规定,我校共有研究生优秀导师推荐名额2人。
四、推荐程序。首先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本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其次由学院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校学位办;最后由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向省学位办推荐2名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五、其他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总结与推广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及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事迹和经验,请被推荐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撰写一篇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材料(3000-5000字)和个人简介(400字左右)。
六、材料报送。请认真组织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和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一式1份及相关电子文本,被推荐人选工作照片及其电子版,于9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郝晓艳,联系电话:82765848(办公电话),电子邮箱:haoxy@ujn.edu.cn
附件:
1、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doc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填表说明.doc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