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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1-03-05
作者:学位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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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1年春季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春季硕士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学习期间有论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除外)。

三、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各项要求,学位论文应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受理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完成人及完成任务

完成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

工程硕士及同等学力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4月1日之前

将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前的各培养环节信息填写完整(2008级使用旧管理系统,2009级使用新的管理系统)。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下载《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填写后交于学院秘书。

工程硕士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同等学力填写《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并交于学院秘书。

4月10日前

将论文电子稿上传至学校论文管理系统(http://library.ujn.edu.cn/paperMgr/)进行格式审查。

工程硕士人员及同等学力人员发送至jndxxwb@126.com。

4月11日前

审查申请学位人员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进行学术不端检查并反馈意见。

4月12日

将审查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答辩申请表交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审核答辩申请材料。

4月14日

公布盲审名单,在此名单中的学位论文均由学位办送审(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0%),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全部由学位办送审。

4月18日

所有申请人应将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及论文评审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4月20日

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不合格者必须修改后重新装订。将盲审名单中的论文、论文评审费交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

寄送盲审论文。

5月13日

学生根据盲审意见修改论文。

学生根据盲审意见修改论文。

将盲审意见反馈至学生和导师。

将盲审论文结果汇总并反馈至各学院。

5月15日

领取学位申请书和答辩表决票。

发放学位申请书与答辩表决票。

6月1日

答辩。

答辩。

组织答辩。

实地考察。

6月3日

将学位论文定稿的电子版上传至学校论文管理系统(http://library.ujn.edu.cn/paperMgr/)同时将装订好的论文交送至研究生秘书(至少5本,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1本存个人档案,2本交学位办)。

工程硕士人员及同等学力人员发送至jndxxwb@126.com,同时将装订好的论文交送至研究生秘书(至少3本,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1本存个人档案)。

6月10日

将全部申请学位的材料上报到学位办公室。

审核学位申请信息,准备学位委员会的召开。

审核学位申请信息,准备学位委员会的召开。

五、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六、其它

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