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今年的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对2007年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有论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
研究生须按规定格式将学位论文装订成册,经导师审阅同意,学科点负责人确认达到申请学位的水平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即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三、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
1、研究生应在4月1日前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因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功能有问题,研究生同时要到研究生主页中下载答辩申请表,交打印好的书面申请及所有申请学位的原始材料。
2、研究生秘书在4月10日前,审查2007年毕业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3、研究生秘书在4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交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4、4月30日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毕业研究生进行预答辩。(是否进行,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定)
5、5月8日前所有申请人应将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及论文评审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检查合格后接收其论文,过期上半年不再受理。同时准备好论文题目汇总表。
6、5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盲审论文、论文评审费及论文题目汇总表交学位办,由学位办负责送审。过期学位办上半年不再受理。
7、5月25日前,学位办将盲评结果反馈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限其时间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最少12本(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2本交学位办,5本给答辩委员)。
8、5月30日前,研究生秘书应将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交学位办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准予答辩,研究生秘书领取答辩表决票、分委员会表决票。答辩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
四、申请学位工作程序见《济南大学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附件一)。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
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位办审批,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是从外校聘请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为了促进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按《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学校每年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济南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推荐表》交校学位办。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的15%。
七、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八、其它
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
济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
附件一:
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时间
| 工 作 项 目
| 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
4月1日前
| 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并将申请学位所需原始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材料包括:签好字的答辩申请表(网上下载)、在校期间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检查后退还本人)、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等。
| 申请人
|
4月10日前
| 审查毕业生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等),生成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 研究生秘书
|
4月20日前
| 将审查通过的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 研究生秘书
|
4月25日前
| 校学位办公室按毕业研究生的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匿名评审论文,并及时通知各学院。
| 校学位办
|
4月30日前
| 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毕业研究生预答辩。
| 各学院
|
5月8日前
| 研究生将装订成册的2本论文(匿名评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及评审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检查合格后接收其论文,过期不再受理。同时,准备好论文题目汇总表。
| 研究生
研究生秘书
|
5月10日前
| 研究生秘书将匿名评审论文及评审费、论文题目汇总表交校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负责送审。过期不再受理,匿名评审之外的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
| 研究生秘书
校学位办
|
5月25日前
| 校学位办公室将匿名评审结果反馈给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论文评审结果反馈给研究生,限其时间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最少12本(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2本交研究生处,5本给答辩委员)。
|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
|
5月30日前
| 研究生秘书将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交校学位办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准予答辩。研究生秘书领取答辩表决票、分委员会表决票。
| 研究生秘书
校学位办
|
6月18日前
| 答辩工作全部完成。答辩需准备材料《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意见书及论文等级评价表、答辩委员会委员用论文、答辩表决票、分委员会表决票,答辩之前秘书起草答辩决议书草稿(见附件2)。
| 研究生秘书
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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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 1、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决议
2、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研究生秘书将全部学位申请材料交校学位办。(学位申请书、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
4、研究生上交电子版论文
5、研究生填写《学位授予人员数据登记表》交秘书
| 研究生秘书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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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至
6月30日
| 1、汇总答辩材料,准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2、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
3、填写学位证书,整理学位申请材料,协助各研究生秘书整理学位材料档案
4、学位授予大会,颁发学位证书
|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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