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9年、2020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方式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1. 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符合上述“可不组织专家评议”条件的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书》(附件1)、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案例库项目的支撑材料中应包含《案例说明书》(附件2));
(2)需参加专家评议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报告书》(附件1)纸质版各5份、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案例库项目的支撑材料中应包含《案例说明书》(附件2)),三项材料电子版1份。
支撑材料包括:《案例说明书》(案例库项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学生评价、督导及同行评价、课堂教学及校外专家讲授的过程性记录、其他教学相关奖励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所有项目名称必须与当年省发文公布名单保持一致!(详请参照附件4)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命名要求
《建设项目申报书》,按照“10427+济南大学+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PDF文件;
《结题报告书》,按照“10427+济南大学+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PDF文件;
支撑材料按照“10427+济南大学+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附件2)按照“10427+济南大学+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PDF文件。
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课程、案例库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至行政办公楼608培养办公室,教改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至行政办公楼617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
研究生院汇总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专家评议认定结题通过,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需登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上传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系统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3年7月9日 |
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
2023年7月13日 |
专家评审 |
2023年7月15日前 |
公示3天 |
2023年7月19日 |
各项目完成系统填报 |
2023年7月23日 |
学校审核后提交教育厅 |
联系人:
课程、案例库: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昃老师,电话:82765963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陈老师,电话:82765749
济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