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创新计划要求和《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附件2)等文件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导师和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2022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包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创新成果、青年导师访学研修。其他项目将另行部署。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指标: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指标为4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篇,每个培养单位的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4。
3.申报要求:分为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可先提交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非匿名材料),公示结束后,需同时在系统中提交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匿名材料),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单位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按照表格要求,需同时提供学位论文查重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需提供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查档流程:登录济南大学档案馆官网—查档预约系统—登记。档案邮寄信息选择自取,备注栏中填写:因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需提供电子版)。
(二)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指标为22 项,每个培养单位的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4。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青年导师访学研修。
1.申报范围:我校的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推荐数量:我校推荐指标为3人,每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3.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称中科院研究单位)。
4.访学期限:访学期限1年,访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底,具体时间由高校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商定。
5.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6.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在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导师。
(2)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3)省教育厅和中科院研究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鼓励各派出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我校将制定考核办法对青年导师的访学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不能完成访学任务或不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的,省教育厅将按程序收回资助经费。
二、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
2022年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立项建设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申报指标:学校推荐指标为11门,各博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硕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课程不多于2门,并且要对推荐课程进行排序。
3.立项条件:除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附件3)外,已承担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在研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级优质课,已是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的在建课程不得再次申报省级优质课。为彰显校级课程建设的标杆作用,校级精品课程及已验收的校级优质课程具有优先推荐权。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学校推荐指标为11项,各博士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项,硕士培养单位推荐原则上不多于2项,并且要对推荐课程进行排序。
3.立项条件:除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附件3)外,已承担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在研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项目,基于在建的省级优质课程或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的课程不得再次申报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项目。为彰显校级课程建设的标杆作用,校级精品课程及已验收的校级优质课程具有优先推荐权。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2—3 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
2.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提出书面人员调整申请,经开课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审核后方能修改;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建设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3.项目中期报告
本年度通过省级审核立项建设的省级优质课与专业学位案例库承担人将于2023年提交中期报告,总结项目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开课单位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
4.结题验收
建设期满的省级优质课与专业学位案例库项目主持人应完成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工作,学校将组织验收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随后,教育厅将对精品课程和精品案例库组织专家评审。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满足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的研究生或任课教师填写对应申请表,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并提交至学院待初审。
(二)培养(开课)单位初评。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应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各单位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要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各独立运行平台相关申请材料应按学科教学所属报送到各培养学院进行统一初评和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分类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方向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1、12月1日前各单位分类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相关表格见附件6):
(1)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B)(非匿名推荐材料)
(2)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支撑材料(B)(非匿名推荐材料)
(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4)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5)山东省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推荐人成果汇总表(学生奖励申报使用)
(6)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
(7)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表
(8)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汇总表(排序)
(9)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表
(10)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排序)
2、说明
相应《推荐表》或《申报书》以“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推荐表/申报书”的形式命名,相关支撑材料以“申报类别-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如:“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三-推荐表”和“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只提交一个PDF文件,如果内容过大,请将支撑材料分类排序命名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方式如上。
优秀论文及创新成果奖推荐工作联系人:陈骞,电话:13658641836;
青年导师访学推荐工作联系人:杨立洁,电话:18678775580;
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联系人:昃科萌,电话:15688888662。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