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济南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研究生院对本年度研究生课程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标省级及以上高水平课程建设标准,围绕重点建设内容,切实建设一批以拓展学生前沿视野、提升课程挑战度的研究生优质课和精品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内容
1.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在实施“五育并举”上同向同行,实现德智体美劳的统一。
2.开展课程分类建设,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应着眼长远发展,扎实学科基础,跟踪学科前沿。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充实饱满,通过相当份量的案例教学、实操演练来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
3.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及优质教学资源,创建师生需要的生成性资源,建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更新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进一步打造我校“研课堂”课程平台,服务和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
4.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升研究生国际参与力和竞争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培养外国留学研究生的能力,加大气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全英文课程。
基于以上工作重点,各开课单位应根据学科特色和课程建设规划,制定相应办法对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开展整体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优质课验收、校级精品课立项、校级精品课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优质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
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并已连续开设两年及以上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可以向开课单位提交优质课程验收的申请,需根据《济南大学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1, 附件1-2)的各项要求完成《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递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验收组织
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工作由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各开课单位应按照《济南大学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认真安排优质课程验收工作,并将本单位的验收安排提前3天报送研究生院备查。
3.优质课建设要求
原则上开设4年及以上的课程,均应达到优质课程标准;对已开设4年及以上的课程,如两年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检查;对于不达标的课程,开课单位应做好自查,督促相关教师认真整改,学校组织督导组进行课程检查,对整改不力者,须更换授课教师直至取消该课程的开设。
4.验收材料整理备案
《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提供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各开课单位应在12月13日前将优质课程验收以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电子版发送至eo_zekm@ujn.edu.cn。
三、精品课程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提升与教育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标杆和榜样。我校研究生精品课建设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强调理论教学与科研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的先进性和有效性,促进课程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达到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并保证教学改革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一)精品课程立项工作
1.精品课程立项建设条件
(1)已通过研究生优质课验收的课程。
(2)已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
(4)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2门。
2.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程序
(1)课程负责人需要完成以下材料:
①《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②《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③授课计划书、教案或课件(提供目录)、课程考试(考查)一式一份;
④教学过程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研课堂建设及使用情况、网课授课截图、专题讨论、案例示范、实践教学现场图片、研究生学习过程评价、学习效果反馈等支撑材料;
⑤立项汇报PPT。
(2)开课单位根据我校相应的课程建设指标体系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将相关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4)推荐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经审批通过后,学校将拨给核定的建设经费。
3.凡校级精品课立项项目均需完成线上课程平台建设,且只有立项或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方能具有省级优质课的申报资格。
(二)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
在建的研究生校级精品课程按照立项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根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建设计划,完成《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附件6)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精品课程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完成立项时课程建设目标任务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2.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根据开课单位安排将以下材料递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①《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②《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验收报告》(附件7),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③授课计划书、教案或课件(提供目录)、课程考试(考查)一式一份;
④教学过程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研课堂建设及使用情况、网课授课截图、专题讨论、案例示范、实践教学现场图片、研究生学习过程评价、学习效果反馈等支撑材料;
⑤验收汇报PPT。
(2)12月13日前开课单位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将采取末位淘汰制度。
(4)凡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优质课程。
(四)精品课程材料整理报送
(1)申请精品课程立项、验收的《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2)已立项但未达到验收要求的 《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申请精品课程验收的《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验收报告》(附件7),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4)申请精品课程立项、验收的课程需提交授课计划书等课程建设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5)申请精品课程立项、验收的汇报PPT;
(6) 《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8),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相应电子版应以“课程进度-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材料内容”的格式进行命名,如“精品课验收-QZ2010221-云计算-自评报告”。
四、其他
1、参与申报以上项目的课程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同一门连续建设的课程:
(1)课程名称稍有变化,课程主要内容没有变化,课程性质不变;
(2)课程学时、学分由大变小,课程性质不变。
属于上述情况者,在组织校级优质课、精品课验收、精品课立项及预推荐工作时,需要开课单位提供纸质说明材料。
2、各类项目的支撑材料应为教学过程中留存下来的课程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教学以及过程考核等方面的一手资料。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