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15年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验收及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2013年及以前立项建设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2、验收材料:
《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附件3),打印版一式2份;
《济南大学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6),打印版一式2份;
课程建设(包括网站建设)成果支撑材料,1份;
精品课程验收汇报PPT。
3、验收材料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于10月2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请发送chm_zhongq@ujn.edu.cn。研究生院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进行验收。
4、凡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课程建设成果特别突出,并具有示范作用的课程,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以保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
二、优质课程验收
1、验收范围: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并已连续开设两年的课程,可以申请优质课程验收。
2、验收材料: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4),打印版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课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6),打印版一式一份;
《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打印版一式一份。
3、验收组织:开课学院负责研究生优质课程立项、建设、验收工作。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工作,对照研究生优质课程标准,组织学院内自查,不达标的课程,应督促其整改,原则上开设4年以上的课程,均应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研究生院每年组织验收一次,已开设4年以上的课程,如两年内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检查,不符合开课基本要求的课程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
4、验收材料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学院汇总。学院验收结果于11月1日交研究生院审核,电子版请发送chm_zhongq@ujn.edu.cn。
三、精品课程立项
1、精品课程立项建设条件
(1)课程应是研究生课程中心平台中已启用的课程并且已通过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
(2)课程应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并且选课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3)申报精品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
(4)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申报精品课程,优先支持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案例教学课程。
2、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课程名称)于10月21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院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后于11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分管校长批准;
(4)学校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经审批通过后,学校拨给核定的建设经费。
四、课程中心建设
“研究生课程中心”是以为研究生提供更加便捷的课外学习渠道,为任课教师提供更加灵活的课外辅导、答疑平台为目的的研究生教学辅助系统,学校鼓励研究生课程教师充分利用课程中心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工作,凡在“研究生课程中心”课程达到对外开放要求的,经研究生院验收合格(随时验收),学校拨给课程建设经费。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doc
附件2: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表.doc
附件3: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doc
附件4: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济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doc
附件6: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自评报告.doc
附件7:济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8: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验收考核表.doc
附件9:济南大学研究生特色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