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望各学院认真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济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省、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可围绕不同的研究生学位类型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类别与方向、多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规格和标准等方面来选题,比如研究生录取复试、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模式;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与评价、研究生教育督导;导师遴选、培养、引进、退出、激励奖惩机制,导师制度与师生关系;工科类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二、申报与立项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教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申报负责人认真研究申报范围,导师及任课教师应侧重于指导方法、培养方式、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等课题研究;管理人员侧重于培养机制、课程体系、质量监控等课题研究,本年度省级项目申报重点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申报人可从此方面着手考虑。
2、研究生处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首先确立校级项目,并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3、对有一定研究基础,往年已被确立为校级项目且配套经费有保障,以及跨学院、跨学科的攻关研究或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评选中将优先考虑申报省级项目。
三、申报材料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2份,以及相关电子文本。
四、报送日期
以上各材料请于3月29日15:00前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望各学院总结经验,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精心准备材料,广泛调研,科学论证,择优选拔。
联系人:郝晓艳 办公电话:5848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处
2010年3月11日